春节长假已经结束,很多商铺都陆续开门营业,从往年看,个别市民朋友为了图吉利,新年开业仍然存在燃放 “ 开门炮 ” 的情结。长沙公安在此提醒大家,目前长沙已进入禁止燃放烟花炮竹时段,千万别放 “ 开门炮 ”。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 6:00 至 24:00 ( 其中除夕为早上 6:00 至次日凌晨 1:00 )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据了解,正月初七至初九,历来是企业复工复产、商铺开业的集中期,针对在此期间容易出现违规燃放 “ 开门炮 ” 的情况,长沙公安将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集中督导。同时,按照 “ 党委政府抓面、乡镇街道抓片、职能部门抓线、村居两委抓点 ” 的工作格局,在市中心城区禁限放范围内开展网格式的巡查,并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加大对全市重点区域的巡查值守力度,严防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的发生。

  长沙市公安局呼吁: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并产生噪音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希望广大商家,自觉地抵制和摈弃燃放 “ 开门炮 ”,选择文明、环保的新方式迎接开门红。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身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留住美丽的 “ 长沙蓝 ”。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