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面临集中复工复产,湖南省安委办、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就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等直管行业进行复工复产安全提醒,鼓励群众参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事故瞒报,筑牢人民防线。
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提示: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或12345举报,核实有奖!
煤矿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对全省煤矿复工复产规定严格标准,要求具备复工复产资格的煤矿要做到“五必须两报备”:
1、必须组织开展2022年度风险辨识,制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和“一险一策”手册,落实较大风险管控措施。
2、必须配齐配强“五职矿长”“五职技术员”。
3、必须保障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检测系统运行正常、数据真实可靠。
4、建设矿井必须手续齐全,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5、煤矿复工复产前必须做到“五个一”,即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全覆盖大排查,召开一次风险管控分析会议,举行一次全员安全生产承诺宣誓。
6、所有煤矿复工复产必须向属地煤矿监管部门报备,报送全年月度和特护期每日采掘作业计划。
7、对停工停产超过1个月的、被责令停工停产整顿的煤矿,在市县联合解剖式执法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级煤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
1、制定一个复工复产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及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周密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检维修作业也要认真制定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责任人。
2、签订一份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召开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管理人员公开承诺和组织安全学习等措施,形成全员重视安全、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
3、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突出节后新招、调岗职工及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
4、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前安全检查。露天矿山重点检查矿山防冻防滑、运输道路、采场边坡、排土场、油库、设施设备等的安全状况;地下矿山重点检查通风、提升运输、防治水、顶板、防火和火工品管理等关键环节,停产时间较长、长期无人作业的矿井、采场、巷道必须严格通风等安全措施,严格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措施;尾矿库企业重点检查排洪、排渗、沉降、位移监测等系统及坝体、库区水位、干滩长度等,关注放矿和筑坝等重点环节。
5、搞好一次安全确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紧盯“三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现场安全。
危险化学品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1、复工复产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开展节后“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
2、复工复产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详细可行的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条件不复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工、医药企业要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和生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温度、压力、液位、有毒及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安全联锁、紧急切断、安全附件等完好投用,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严格落实相关标准要求。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要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操作负责人安全包保责任,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5、剧毒化学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销售记录制度,按规定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情况。
6、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作业安全管理,要强化装置区、储罐区、库区危险作业管理,严格控制检维修作业,尽量避免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确需作业的要按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并严格升级管理。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管理,强化车辆、人员资质查验。
7、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露天工艺管线、生产设备设施的保温防冻凝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储罐、输送管道、阀门等设备设施冻裂或者堵塞而发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8、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通风良好,各种安全设施、消防器材正常使用。
9、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复产复工底数,持续警示提醒企业做好复产复工安全。
10、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利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要严防“九种情形”,凡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复产。
1、《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
2、作业现场与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不一致,擅自私搭乱建工(库)房的;
3、存在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以及其他形式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等情形的;
4、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经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
5、复产前未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
6、未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安责险的;
7、未对涉药机械、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相关台账的;
8、余废药物处理不到位的;
9、有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
复产验收必须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做到符合条件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复产一家,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严防企业“带病”复产。
工贸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提示
(一)共性措施
1、对工作岗位变动和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按规定上岗。
2、严格落实防冻防寒防滑安全措施,加强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加强煤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泄漏检测,严防管道、阀门泄漏。
3、开展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确认,逐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尤其对连续生产的工艺设备,必须对相关设施全面检查合格方可复工。
(二)个性措施
1、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严格防范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强化防静电措施,严格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加强设备保温管理和房屋通风管理。
2、有色冶金企业要加强煤气和金属冶炼安全管理,严防煤气泄漏和串同,加强雨雪冰冻应对,防止冶炼区域非生产性积水,防止紧急排放储罐内有水,推进安全标准化体系运行,不得超能力生产。
3、机械行业企业要加强电气维护,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做好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4、轻工行业企业要格外注意有限空间作业,在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中,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先审批并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5、建材企业要在复工复产前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全面辨识危险有害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后方可实施。
6、纺织企业要加强粉尘管理,及时清理粉尘,防止积尘,防止点燃源出现。
7、烟草企业要加强员工“收心”,严格禁止酒后上岗。
8、商贸企业要加强节后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在禁火区动火。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