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开始施行,春节临近,大家更要注意遵守禁限放规定,切勿在禁限地点、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今日起,长沙公安部门与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对禁限放工作开展联合督导,严格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今日,长沙公安民警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督导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工作。 

  非法存储、违规燃放均被行政处罚

  1月19日凌晨,在天心区书院南路旁的一处门面里,天心公安分局民警调查发现,39岁的肖某在此非法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等,存在安全隐患。事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为图吉利,迷信“开门炮”,又有人吃罚单。1月13日,岳麓区观沙岭一女子胡某某因新店装修开业,为图吉利,在一超市前违规燃放了一挂鞭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民警随后对胡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罚。办案民警介绍,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这名违规放鞭炮的门店人员处以500元罚款。

  “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危爆大队民警刘义新介绍,2021年,长沙相关部门联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9起,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250起。

  新《通告》调整除夕、初一可燃放时间

  据悉,新修订的《通告》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限制燃放的区域为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

  在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其中除夕为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 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相比原《通告》,新修订的《通告》将限制燃放区域的可燃放时间由原来除夕和初一全天可燃放调整为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其余禁限放时段及区域保持不变。

  多部门联合督导,并集中整治

  自今日起,长沙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交通运输等部门人员将深入街道、社区,联合督导禁限放工作。针对春节、元宵节等容易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关键节点,长沙公安部门还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联合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中心城区退出的烟花鞭炮销售网点进行清查,强化源头管控。

  “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限放规定,在春节期间选择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长沙市公安局发出倡议称,市民可采用声、光、电产品替代传统烟花炮竹,在留住“年味”的同时也留住“长沙蓝”。市民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