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7 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市城区武陵大道武陵阁附近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未登记注册的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是一名 66 岁的老人,当民警查获时,他还理直气壮的说:“ 商家告诉我的这个车不要驾驶证啊!”,着实让现场执勤民警哭笑不得。

  当日 9 时 46 分左右,大队民警在市城区武陵大道武陵阁附近开展违法整治行动。这时一辆白色的电动四轮车沿武陵大道由北往南驶来,车辆前后都没有悬挂正式车牌,悬挂的是写的 “ 金龙电动车行 ” 字样的牌子。民警当即依法拦下进行检查。

  民警检查发现,该车无论是速度、重量、功率都已达到机动车标准。驾驶人是一位名叫李某甫的老人,今年 66 岁,桃源县人。当民警要求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时,李某甫大爷还理直气壮的对民警说 “ 我买这种车不要驾驶证啊,买车的时候商家说的不要啊 ”,现场执勤民警哭笑不得。

  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告知这种车辆从法律属性上讲属于机动车,作为机动车,就应当办理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号牌,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方可上路行驶、而驾驶人也必须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扣留并拖移机动车,李某甫将面临罚款 1200 元,并可处 15 日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蒋伟岸 通讯员刘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