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妨害公务案,男子杨某因醉驾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内,杨某再次饮酒,酒后耍疯妨害民警执行公务,依法被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 年 1 月 22 日 20 时许,杨某饮酒后持 C1 证驾驶一辆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准备前往本县安定集镇修手机,当行驶至安定派出所路口一处商店时,又在商店内购买了一瓶 “ 牛栏山 ” 白酒喝了两口。之后杨某驾驶摩托车进入安定派出所内,称要向民警反映情况,民警发现杨某满身酒气且胡言乱语,遂将其移送给平江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处理,交警随后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呼气测试结果为 236mg/100ml。当晚 22 时 30 分,交警带杨某在医院提取了血样用于酒精含量检验。经岳阳市平安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杨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 230.8mg/100ml。2020 年 3 月 18 日,杨某被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

  2020 年 5 月 30 日晚 21 时许,杨某在家中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前往其堂叔杨某甲的夜宵摊处吃夜宵。吃过夜宵后,杨某驾车准备回家,当行驶至安定镇老政府宿舍附近时,其觉得酒劲上来了想睡觉,遂进入老政府宿舍一楼找了一个空房间睡觉。次日凌晨,杨某觉得冷便在一楼走廊找了一件床单准备继续回房睡觉。此时其堂叔杨某甲恰好收摊回宿舍看到杨某形迹可疑,误以为是贼。便打电话告知房东曾某某,杨某听到后认为杨某甲冤枉其做贼,遂借着酒劲开始追打杨某甲,杨某甲跑至宿舍二楼自己房内后,杨某将房门踢坏并手持一把椅子继续殴打杨某甲,后被杨某甲的妻子劝开。杨某离开后,在附近的边找了一把电子秤返回宿舍院内准备继续殴打杨某甲。此时安定派出所的民警余某与辅警彭某接群众报警后着警服赶至现场,余某上前抢夺电子秤时被杨某抓住右手背摔倒在地,彭某见状立即从身后抱住杨某,杨某继续挣扎与彭某一起摔倒在地,随后杨某被民警控制被带至安定派出所。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余某和彭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杨某以暴力的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并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杨某一人犯两罪,应数罪并罚。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