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8月10日讯(记者 郑涛)8月1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永乐、文柏林等1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非法拘禁罪等罪一案,该案涉及10个罪名、25起违法犯罪事实。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起,肖永乐纠集文柏林一起,针对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工作女性开展非法放贷业务,以“行规”“手续费”“平台费”等虚假名目欺骗被害人签订虚增金额的借款合同,对不按时还款的被害人,采取“软暴力”或暴力方式进行催收,诈骗、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018年9月中旬,肖永乐、文柏林开始组织或强迫部分“佳丽贷”被害人到长沙市雨花区“杏源”KTV等场所进行营利性陪侍(俗称“坐台”)。期间,被告人张乐加入,负责管理“坐台”的被害人。2018年10月,被告人曹盛、杨雄加入,负责联络场所,组建卖淫窝点。此间,肖永乐、文柏林继续对外发放“佳丽贷”,以还款为由,将部分“佳丽贷”被害人输送给曹盛、杨雄在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汇合精品酒店”、长沙市雨花区“国龙”大酒店等地组建的卖淫窝点,共同组织、强迫被害人进行卖淫活动。

  2018年11月,经曹盛、杨雄雇请,被告人曾徐、晏涛、邹志伟等人加入,负责接待嫖客、接送卖淫女、收取嫖资等事务。至此,肖永乐团伙逐步形成了“非法放贷-组织、强迫卖淫”的犯罪模式。2018年12月,被告人刘伟加入肖永乐团伙。经刘伟介绍,肖永乐结识了在缅甸有军方背景的被告人蒋潘,双方商议合作将“佳丽贷”被害人通过偷渡出境的方式,输送至缅甸相关KTV坐台、卖淫。肖永乐团伙负责提供卖淫人员,具体管理卖淫活动;蒋潘等人负责联系坐台、卖淫场所。2018年12月中旬至2019年1月间,肖永乐、文柏林、张乐、曹盛、杨雄、曾徐、晏涛、邹志伟等人纠集在一起,先后分批带领近30名被害人偷渡至缅甸,组织、强迫上述被害人在缅甸木姐“新伊亚”KTV、“银河”KTV、“星河”KTV等地进行卖淫活动。该组织在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间,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组织、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庭审。鉴于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数众多,预计庭审将持续四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