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该中心发布《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的通知》,该中心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开展 2020 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

  年审内容包括是否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存在少缴、漏缴、欠缴等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以及违规多缴的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是否合规;缴存单位、缴存人基本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新开户单位不参加本次年审,但须按照文件要求核准完善基础信息和调整缴存基数。

  根据年审要求,2020 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 5%,最高缴存比例为 12%。凡缴存比例高于 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 12%。

  在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方面,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 “2019 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98459 元 ” 计算,2019 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8204.9 元,因此,今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 24614 元。经测算,2020 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 5908 元,月最低缴存额为 170 元。

  同时,依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 的规定,已在该中心设立了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两年以上未再缴存的须办理封存手续。

  此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在 6 月 30 日前缓缴,并已进行缓缴登记的,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可视为正常缴存。7 月起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要求降低至最低缴存比例以下或继续缓缴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管委会批准后,自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 15 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审的缴存单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将暂停办理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相关业务。

  潇湘晨报记者刘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