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攻坚行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要求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如期保质完成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的试点工程项目。

  根据《通知》,整治范围涉及11个城市,75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567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湘江流域8个城市,包括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涵盖了64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507个已划定的乡镇及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洞庭湖区岳阳、常德和益阳3个城市的11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和60个已划定的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

  《通知》对整治进度作出了安排,力争到今年年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Ⅲ类标准,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流域重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