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9 日,湖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委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尹南飞通报了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并发布全省法院 2019 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湖南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理念,立足司法职能,延伸司法服务,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司法制度改革,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

  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湖南法院打造了审执绿色、特色维权、诉调对接、预防帮教 “ 四个通道 ”。去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 5360 件。案由多为婚姻家庭类纠纷,争议焦点多为抚养费的支付和探视权的履行。针对这一特点,部分法院积极探索审执一体化模式,由承办法官在结案后负责案件执行。在保障司法公正、保护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合法权益基础上适用简化审、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积极探索新型少年案件审判方式 , 推广 “ 圆桌审判 ” 和少年案件调解室,使法官与少年间距离拉近,更能触摸少年的情感,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去年以来,湖南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791 件,位居前五位的案件类型为盗窃、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分别为 886 件、451 件、282 件、246 件、228 件。据统计,全省犯罪未成年人年龄主要集中在 16 至 18 周岁,占犯罪未成年人比 86.64%;在全省法院判处的犯罪未成年人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 86.4%;无业人员犯罪占比 47.3%;在校学生犯罪占一定比率;留守未成年人犯罪占很大比率。为此,全省各级法院借助各种社会资源和平台,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努力为未成年被告人、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帮扶教育。

  与此同时,湖南法院开展 “ 前科消灭 ” 换新生、“ 安全保护 ” 促成长、“ 心理干预 ” 去阴影的特殊保护,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判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下发《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建立案件审理阶段引入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机制,实现未成年人身份利益、人格利益、安全利益和情感利益的全面保护。

  在坚持依法审判的前提下,湖南法院还着力构建司法救助、法制宣教、调查研究 “ 三大网络 ”,强化司法救助理念,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拍摄公益宣传片、模拟法庭和法治讲座、法院开放日等多样化、 趣味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及时地、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