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报不了保险,为了修理费,她帮找人顶包的丈夫打起了配合;丈夫同催债同伙将欠债人赶出家门,在对方家里住了20多天,她更是配合着帮忙买菜做饭……这样的“配合”,罪名到底怎么算?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永州报道
2017年1月9日晚,醉酒的邓某带着几个“马仔”暴力讨债后,晕乎乎地开着自己的保时捷卡宴返回,后备箱里塞着受伤的欠债人。
就在返回永州市宁远县城时,卡宴车与停在路边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了刮擦。心疼动辄上万元的修车费,邓某做了个大胆的决定——找人来顶包,并让老婆黄某在一旁打配合。
黄某照办了老公的要求,却把自己搭了进去。近日,宁远县法院一审审理了该案。
配合醉酒丈夫保险诈骗
2017年1月9日晚,醉酒后的邓某一声吆喝,带着几个“马仔”一同前往宁远县天堂镇收债,几人将欠债的男子砍伤后扔进了卡宴车的后备箱里。返回时,邓某嫌原本负责开车的人开得太慢,将人赶到了副驾驶座,自己晕晕乎乎地开着车返回宁远县城,由于道路太窄,车子不小心与停在路边的一台三轮车发生了刮擦,刮擦到了前门和反光镜的位置。
下车查看车上的刮痕,邓某直呼“背时”。“跑来收钱,车子还刮了,修车子又要两、三万元。”邓某想报保险又知道保险公司不会赔,瞬间他作出了一个决定,找人去顶包。一行人回到了宁远县城的一家足浴店里。
接到电话时,邓某的老婆黄某正在一家水果店里打麻将,她以为“丈夫出事了”,匆匆赶到了足浴店。才到电梯口,就看到喝醉酒的邓某正在骂骂咧咧喊人还钱,欠债人躺在电梯里。
“邓某就指着旁边一个男人讲:‘我喝了酒,保险报不了,你有驾照,等下保险公司来了,就讲是你开车挂到的’,那人答应了,然后邓某打了保险公司的电话,叫保险公司联系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后,黄某给邓某打起了配合,指着邓某安排好的顶包男子欧阳某称“车子是他开的”。
黄某、欧阳某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达事故现场,谎称是欧阳某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申请保险理赔。
“这件事我就是按照邓某的吩咐跟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了,向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隐瞒了邓某酒后驾驶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实情,谎称欧阳某引发的交通事故。邓某是我的老公,他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肯定报不了保险,车子所造成损失的修理费无法赔偿,我也想从保险费那里理赔出来。”黄某说。
2017年1月26日,平安保险公司将保险赔偿款人民币14044元支付给了邓某。
帮小弟买菜做饭数罪并罚
邓某的催债一向是非常暴力,他曾经带着一群人将欠债人从家里赶了出来,在人家家里住了20多天,直到物业断水断电才搬了出来。对于丈夫的要求,黄某一直非常配合,丈夫住在欠债人家里时,黄某就帮忙买菜做饭。
因此,涉嫌保险诈骗罪之外,黄某还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2015年下半年,黄某林为了生意周转向邓某借了7万元高利贷,月息5分,到期不能归还。2017年6月至2018年,邓某和黄某带领张某等人多次强行进入黄某林位于宁远县的家中,逼迫黄某林及其家人还钱,还将黄某林的家门锁更换,吃、住在黄某林家长达二十多天,黄某林及其家人被逼逃离,不敢回家。
一名跟着邓某去要债的男子记得,“邓某安排人在黄某林的家里守着,讲等到他们还钱为止,后面黄某林的房子没有交物业费,断电了,才把人撤了”。
张某被邓某安排住进了黄某林家里,他的证言显示,饭点的时候是黄某买菜过来,就在黄某林的屋里煮饭吃,到了晚上10点,邓某就带着黄某等人先离开了。“后面几天邓某和黄某一般白天就过来。”
综合全案情节,宁远县法院判决黄某犯保险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邓某等人被另案处理。
说法
明知情况仍提供帮助,同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宁远县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数额较大的保险费,还参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共同犯罪中,黄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黄某的辩护人提出,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中,黄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不应以犯罪处理。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明知其丈夫邓某是通过违法的方式进入他人住宅,通过强行吃住在债主家的方式,逼迫债主还债,黄某还加入其中,为居住在债主家的小弟买菜做饭、提供帮助,黄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