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湖南省财政厅紧急下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防疫物资、病毒检测试剂、必备药品、急救车仪器设备、医护人员防护装备以及开展防控知识培训等,并明确可采用紧急采购流程,确保全省人民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为确保省内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省财政厅还启动紧急快捷办文程序,转发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并于23日印发各市县执行。

  《通知》明确:对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对于其中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保资金,及时调整有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指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列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