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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家车后挡风玻璃被人为砸穿

  粉红瓶装护肤品肇事

  初步推测从高空抛掷

  物业排查:无一人承认高空抛物

  12月2日中午,长沙的蒋女士突然接到电话,称她停放在铭诚国际大厦地面停车坪的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坏了!当蒋女士急匆匆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的是一瓶粉红色的护肤品。随后,物业公司派人上楼挨家挨户进行询问,但无法确认肇事者。

  事发后,蒋女士受损的私家车已经送修,从她提供的现场照片来看,私家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在蒋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事发现场——位于人民东路的铭诚国际大厦前坪停车场。

  由于蒋女士赶到现场时,现场已经被物业人员进行清理,通过同事拍摄的照片来看,在破裂的后挡风玻璃处里,留有一瓶粉红塑料瓶包装的护肤品。在接到报警电话后,民警陪同她一起找到了大厦物业公司。

  根据初步推测,肇事的护肤品瓶子,是人为从高空抛掷下来的,物业公司负责人介绍,他们已在第一时间派人上门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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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配合警方采集物证

  张贴告示警示高空抛物

  整栋楼住户或“背锅”

  高空抛物可追刑责重罚

  针对高空抛物致蒋女士车辆受损,铭诚国际大厦物业负责人认为,此事件应由楼栋群体负责民事赔偿,不属于物业管理范围。

  记者从物业公司了解到,大厦曾多次发生高空抛物的现象,为此,物业公司在大厦外围以及电梯也专门设立了提醒语,并上门劝导。

  物业公司刘经理表示,事发当天,他们第一时间拍摄事故现场照片、证物采集,上门排查等,并配合警方调取监控录像,但由于摄像头朝下所以未拍摄到具体楼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当难以确定责任人时,可能的责任人除非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就要成为补偿者。也就是说,如果找不到肇事者,所涉事楼层住户都要承担连带的补偿责任。

  对此,铭诚国际大厦物业公司表示,他们将加强管理,并组织业主宣讲安全知识,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编辑|诸泠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