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2日讯(记者 陈诗芹 通讯员 潘文秀)记者今日从湖南省河长办获悉,近两年来,湖南把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作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的总抓手,持续发力、重点突破,取得显著成效。截至11月中旬,湖南累计发现的4344个河湖“四乱”问题已完成整治4342个,销号率达99.9%,其中整治规模以上、纳入水利部台账的河湖“四乱”问题2280个,销号率100%。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清四乱”工作。2018年8月,省委书记杜家毫书记、省长许达哲联合签发第5号省总河长令,部署推进河湖“清四乱”整治行动,在水利部明确的“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整治范围基础上,主动将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全部纳入整治范围。今年,又下发第6号省总河长令,部署开展大通湖流域综合治理,要求对“四乱”问题能清速清,应清尽清,不留死角。两位总河长带头巡河巡湖,现场交办“四乱”突出问题,强力推动“四乱”问题整治。
省河长办周密部署全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明确了各级河湖长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明确“四乱”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湖南将“清四乱”工作列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省水利厅利用卫星遥感进一步摸排,赴72个县市区现场核查,交办疑似“四乱”问题1252个。此外,省河长办每季度开展“四不两直”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县市区河长进行约谈。省水利厅、省河长办按照水利部要求,对已销号的问题开展不低于30%的现场抽查复核,防止虚假整改、敷衍整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湖南开展执法活动4000余次,行政立案400余起,发出清障令1515份,拆除违法建筑42.6万平方米,清理整治乱堆垃圾483万立方米,整治非法砂场1631个,清理非法涉砂船只1874艘。
同时,湖南以整治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河湖执法、日常管理等制度。省河长办、省公安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联合执法制度》,推动建立“一河一警长”,提高河湖“四乱”等问题执法办案效能。省水利厅会同省交通厅出台《砂石码头规范提升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切实规范砂石码头布局。
各地对河湖“清四乱”严格实行“一单四制”管理,确保整改到位。永州市、湘乡市等地出台河长制工作问责办法,从制度上明确河湖管护工作“问谁责、谁来问、怎么问”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