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41岁的鄢冰(化名)不会想到,他自信的“零口供”,会“败”在检察官的手里。随着法槌敲响,一审判决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这次入狱,距离他1997年因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刑满释放,不过才一年半时间。

  “这是一起很特殊的毒品案件,鄢冰将毒品贩卖给周安(化名)、谢文(化名),没有现场缴获毒品,且其中两人拒不认罪,还有一人供述不稳定。”承办人岳阳市检察院公诉一科检察官袁帅介绍说。

  “要想‘零口供’定案,必须重构案件证据体系,把重点锁定到客观证据上。”这是一名资深检察官,面对“资深”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反应。

  经过反复研究,袁帅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要重点调取小区监控视频……目的是击破犯罪嫌疑人自我辩解的谎言。人去没去,电话打没打,车子回没回,客观证据不会说谎。”他列出的退补提纲,既详细又完整。

  而鉴于退补侦查时间紧,待查事实多,且所取证据要相互关联、形成锁链,他在退补的同时,也一并介入引导侦查。

  “每一份客观证据都要与已取得的言词证据进行比对,从而找出言词证据的漏洞。”在滤镜般的细致审查中,“漏洞”很快出现了。

  拒不开口的鄢冰,对与周安联系、见面、贩卖毒品给周安的事实一概否认……但手机通讯记录显示,两人联系密切。

  可即便是这样,鄢冰依然“守口如瓶”。

  “鄢冰被打击过,是累犯,反侦查意识较强,自认为不承认就可以逃脱罪责。但事实上,即便他本人不承认,但相互联系的事实已经很清晰了。”犹如揭开迷雾,案件真实性在袁帅心中逐步确立。

  更为“惊喜”的是,据谢文交代,他当天开车同周安去长沙,在鄢冰处购买了两公斤毒品,回岳阳后直接开车到了周安家中……

  而周安家所在小区监控视频显示,当天周安、谢文及其所驾驶车辆根本没有在小区出现。

  “你们到底去了什么地方?”面对检察官的追问,谢文表现出慌乱迟疑。而车辆轨迹显示,他们当天到过其他几处地方。

  面对谢文的迟疑反复,袁帅同侦查人员认真分析,认为谢文的供述是个“突破口”。

  “谢文存在畏罪心理。”这是袁帅的经验判断。为此,他前后三次到看守所提审谢文,先拿客观证据指出其供述中的逻辑漏洞,再耐心劝解,做其思想工作,晓明“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

  “他开始不为所动,但了解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当即改变了认罪态度。”

  终于,案件“疑点”一一解开。谢文交代,他同周安开车回岳阳后,因急于变现,周安当即将毒品卖给了几个“下家”,并没有回周安的住处 ……

  随即,袁帅同侦查人员一起找到“下家”,对周安送毒品的事实全部予以证实,并对周安向鄢冰购买毒品的事实予以印证。

  而周安、谢文以及其他同案犯,也同样受到了刑罚追究。

  “所不同的是,本案谢文因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了11年有期徒刑,而拒不认罪的周安,同鄢冰一样,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个案子更积极的意义在于,通过办案告诫所有毒品涉案人员,别存有侥幸,别抱有幻想,即便‘零口供’,那也跑不了。”袁帅说,衷心希望毒品犯罪少一点、更少一点。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欧阳成 李小薇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