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3月20日,记者从省高警局怀化支队了解到。3月15日,民警查获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天凌晨0时30分许,民警巡逻至 包 茂 高 速 北 往 南 方 向 2378Km +400m时,发现一牌号为湘A的小型普通客车逆向停靠在该处的紧急避险车道。民警立即走近,岂料一靠近就闻到该车驾驶室的酒味,民警当即对驾驶人游某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现场呼气酒精检测显示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 169.1mg/100ml,超过醉酒后驾车血液酒精含量。

  原来,驾驶员游某为绥宁人,因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了白酒)回家太晚,被其父亲责怪于是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开车上了高速,在到达包茂高速通道收费站后因未携带现金于是逆向行驶准备回出发地绥宁县城,当行驶至上述地时由于饮酒太困,于是将车辆停靠在紧急避险车道内休息。

  现场,民警将游某带至当地医院,按照规定抽取了当事人血液样本,并送至检验鉴定机构予以检验。3月15日,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血液检测报告,报告载明游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6.8 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游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其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 200 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道公安局已决定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游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记者 李娟芳 通讯员 龙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