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给徐先生送上小礼物,对他的拾金不昧表示褒奖。民警给徐先生送上小礼物,对他的拾金不昧表示褒奖。

  湘潭在线2月18日讯(湘潭晚报 文/图 赵明 通讯员 谭苏苏)闹市区的地上“躺”着几张百元大钞,捡还是不捡?2月16日,市二医院门口的人行道上,有人掉落406.2元现金,两位过路市民各捡走一张百元钞票,而市民徐先生却在捡钱后留在原地报警。

  “您的一份善举,留下了最好的‘口碑’。”2月17日,雨湖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民警专程给徐先生送去小礼物,以表彰他拾金不昧的精神。

  市民捡钱找不着失主

  2月16日18时许,中山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徐先生在市二医院门口捡到一些钱。“万一是哪个来看病的钱,肯定会着急。”徐先生显得比失主还要着急。他在原地等了20分钟,一直没见失主来,只好选择报警。

  当天,27岁的徐先生带着孩子来二医院看病,得空时想到公交站台透透气。他刚上人行道就看见地上有钱,“我左右看了下,没看到失主,一共是206.2元。”他把两毛钱说得很重,生怕少报了钱数。

  监控拍到两种“选择”

  民警立即调取医院门口的监控,发现当天17时50分,一名中年妇女抱着孩子,和另一名年长妇女及一名七八岁的孩子同行,他们从白石广场经二医院往财政局方向走,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路过二医院站台时,中年妇女口袋里陆续掉落了几张钞票。

  就在民警寻找徐先生踪迹时,一些意外的画面出现了。

  妇女掉钱之后不到一分钟,就有一名妇女看到地上有好几百元,但她没有捡,只是询问了旁边的摩的司机,最后两人都离开了现场。

  接着,一名红衣女子经过,捡起一张百元钞票,然后迅速离开。几乎和红衣女子同时出现的一名穿风衣的妇女,从财政局往白石广场方向走,其实她发现地上有钱,但见到有人围观便没再停留。不过,她总是回头张望,待人群散去后又折回现场,迅速捡起一张百元钞票后离开。

  紧接着,徐先生出现,他捡起地上剩余的钱,并清点好,坐在围栏边等失主,直到民警出现他都没离开现场。

  “可能因为抱着小孩,她根本没注意到一路走一路掉钱。”民警记下丢钱妇女的特征,在二医院沿途寻找打听,终于找到了失主。

  民警找到失主时,她刚发现自己的钱不见了。“我以为被扒了,钱不多没想着报案。”听说徐先生在现场等了她20分钟,失主颇为感动,“我自己粗心大意,给他带来这么大麻烦,太感谢他了。”

  记者手记

  勿以善小而不为

  原本,这只是派出所日常处警过程中不打眼的一起求助警情。可民警在调看监控后发现,一笔不大的钱映照出人的品格。

  “我们年轻人应该这么做,我还是个父亲,要给孩子做榜样。”民警再度和徐先生联系时,他这样回答。徐先生说捡钱还钱就是“本分”,因为孩子生病他感同身受,他一度担心是病患家属掉落的救命钱,所以特别着急要民警帮忙。

  虽然钱不多,可有人捡了钱,丢失了良善。对比之下,徐先生的小善举值得褒奖。就像民警送他印有“雨湖公安”字样的瓷杯时说的:“我们社会需要你这样的正能量,我们感谢你,也希望大家向你学习。”

  法律小讲堂

  你知道吗,捡钱不还也违法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

  《刑法》第270条明文规定,拾遗拒不交出者,应处以徒刑、拘役和罚金。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我国刑法设立了“侵占罪”,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就构成侵占罪。犯侵占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要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据《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