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关注的湖南省纪委新设7家派驻纪检组组长终于露面啦!下面,湘纪君就给大家揭秘一下纪检组中的“颜值担当”到底“长什么样”?
监督对象
省纪委派驻机构由省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省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监督重点对象是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省管干部和县处级干部。
监督权限
1、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 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3、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4、派驻机构 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5、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 照有关规定办理。
6、派驻机构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省纪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7、派驻 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8、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 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新机构一定要有新气象,纪检组长一‘进门’,就要向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第一要务是督促责任的落实。要牢固树立‘没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处置是渎职’的意识,伸长‘耳朵’、 瞪大‘眼睛’,从问题线索抓起。”
“纪检组要聚精会神干纪检,派驻干部要‘敢’字当头、无私无畏,通过努力工作赢得重视。
新设派驻机构具有示范意义,面对工作中的困难,要迎难而上,发挥好榜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