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段衡辉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瞿武贵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黄学里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何豪杰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黎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周平平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与涉外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谭军辉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彭杨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

  易颖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杨雅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龙显雄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副庭长;

  曾海滢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吴波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解放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土地房屋征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周毅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游玉霞的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