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内设局犯案
据办案检察官审查查明,这名嫌犯王某是黑龙江人,今年来到湘潭务工,因在歌厅唱歌结识了两名年轻女孩李玲(化名)、陈英(化名)。今年11月6日,他以去株洲参加网友活动为名将两人约出,并要求两人先到自己的出租屋内集合。
李玲、陈英没有多想,如约来到其租住的居民楼内。可刚进屋,王某即关门关窗,拿出水果刀威胁两人交出手机。这时两人才知道曾抢着买单、邀她们郊 游的王某的真实目的。在对陈英实施性侵后,王某又欲对李玲图谋不轨。情急之下,李玲拾起水果刀将其腰部刺伤。王某的恶行被中止,但他以“两人都犯了事”为 由,威胁李玲不要将此事讲出去。事后,两名女孩失魂落魄地离开出租屋。
直到3天后,陈英因不满被设局侮辱,才向亲人说出事情原委,并最终报案。
房主女儿报案,再曝恶行
王某落网后,案件本已告一段落。可令警方震惊的是,他们马上接到了另一起报警:王某租住房的房主女儿张燕(化名)主动找到警方,控诉王某对其两度性侵的恶行。
张燕诉称,9月14日晚20时许,她收到一条手机短信,内容为“手机没电了,借用房客手机一用,你来一趟出租屋,我有事交代。”落款为自己的母 亲。可张燕来到出租屋后,见到的却不是母亲,而是王某。随后,王某以水果刀威胁,将张燕强奸。之后,王某将其控制,并于次日凌晨再次实施强奸。可事后张燕 的母亲因顾及女儿名声,没有报警。
据王某交代,他15岁便辍学离家,至今未婚。期间,他曾与比自己年长15岁的女友同居并生下女儿,可在女儿4岁时,女友携女儿失踪。之后,他在网上认识了张燕的母亲,并经其介绍在湘潭某建筑工地打工,并租住在张家。
张燕母亲“引狼入室”,李玲目睹施恶,令人唏嘘。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在面对色狼施暴时,首先应冷静与之周旋,找机会脱身报警;其次要掌握相关法律知识,适度正当防卫;再次在受害后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取证,以便早日将嫌犯绳之以法。
查看评论(1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