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农户捉到的“豹猫”。 网友手机拍摄图为农户捉到的“豹猫”。 网友手机拍摄

  尚一网讯(常德晚报记者 曾玲)近日,一条“桃源有人捕获了一只神奇小动物,被公安捉住”的微信,引起了不少网友关注。从该帖附图中,记者发现此“神奇小动物”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有几分相似。目前,这只野生动物已经放归山林。

  12 月1日,记者与桃源县林业局取得联系,几番辗转后终于找到了捉到“神奇小动物”的泥窝潭乡牛车磴村村民罗国民。据罗国民介绍,他在自家山林放养了不少鸭 子。前不久,他惊讶地发现,在自家后山上放养的鸭子经常不翼而飞,而且偶尔还会残留有零星的鸭毛,“应该是被动物偷吃了。”为了弄个明白,罗国民便在自家 附近的山林、菜园旁安置了夹子。

  11月29日,罗国民像往常一样查看夹子,发现一只外形似猫又似豹的动物被夹住。为防止受惊的动物抓伤 人,他将其装进一个蛇皮口袋。“它大约六七斤重,体型比一般的家猫大些,浑身花斑、性情凶猛,一有人靠近,它就咧嘴龇牙。”牛车磴村村主任广其敏告诉记 者,邻居得知罗国民抓了只奇怪的动物纷纷跑来围观。有人说是豹子幼崽,有人说是小灵猫。后来,村民觉得这动物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就报警请求泥窝潭乡林业 站进行确认和救助。

  那么,这只神秘动物究竟是什么呢?桃源县泥窝潭乡林业站负责人罗立国告诉记者,经初步确认是豹猫,属于国家二级保护 动物,其别名铜钱猫、石虎等,为亚洲猫科动物,成年豹猫体型相对于云豹等较小,是食肉类动物。目前,该动物已经放归山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 护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市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提醒,如果遇到野生动物对人类财产造成破坏,可将野生动物驱赶走,并联系所属地区的林业部门,协商相关赔偿。但无论是在野外,还是在自家院内,都不能伤害野生动物。

  (尚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