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已放开 物价部门不再管

  去年4月1日之前,长沙对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室内已租车位的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300元/月·辆(含物管费30元)。

  记 者来到长沙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说,去年4月1日起,长沙开始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住宅小区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来定,物价部门没再规定上限。但该《办法》中明确指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 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但目前该 《办法》并没有实施细则。

  记者拨打了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的电话,工作人员介绍,停车费价格已放开,涨价的问题物价部门还真是没有办法。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还需有关部门关注

  长 沙市机动车已增加至200万辆,停车位供不应求。据记者了解,像长沙湘水一城这样的矛盾,各地越来越多,只是没有这样激烈而已。许多没涨价或涨价不多的小 区业主,也担心会碰到这样的问题。有产权的地下车库难道就由开发商随意涨价,业主对此无从选择,觉得很不公平。即使是文件明确规定的应由双方协商价格的共 有场地的停车费问题,业主也担心,如果协商不成怎么办?

  停车费放开价格后,如何维护业主的权利,避免“一放就乱”,还需要有关部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