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图”,严格依法按程序报批

  合乡镇并村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实施,按什么流程走,“区改办”负责人尤其强调必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要求,科学制定方案,严格依法按程序报批。

  他说,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方案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制定,村调整撤并方案由乡镇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后确定。县市区乡镇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携带预备实施方案,深入拟合并乡镇辖区内所有村(居),召开村(居)代表会议,听取大家对乡镇合并预备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再召开有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络主要领导,辖区内各村(居)支部书记或村(居)主任、事业站所、学校、医院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乡镇合并座谈会议,听取大家对乡镇合并预备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分别对方案进行认真讨论,其中党委、政府出具表态性意见,乡镇人大主席团出具决议。

  拟合并乡镇政府分别向县市区政府递交乡镇合并方案请示件。县市区政府收到请示件后,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形成正式区划调整方案,提请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研究讨论,其中县委出具会议纪要,人大出具决议,政协出具意见。县市区政府向市州政府呈报全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请示件。市州政府按照“一县一报”原则,向省政府呈报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合并调整改革方案请示件。乡镇区划调整中如涉及到民族乡的合并,县市区政府应分别征求各级民族事务工作部门的意见。省民宗委根据相关要求向省民政厅出具意见。

  他指出,并村工作的“流程图”,也跟合并乡镇一样,必须严格依法按程序报批。

  严格审批权限,不可逾越纪律“红线”

  “区改办”负责人说,纪律是保证工作成功的关键,区划调整严格审批权限,就是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建制村的合并、拆分报县市区政府批准。乡镇区划调整报省政府批准,包括乡镇合并、拆分、建制改变(乡改镇、乡镇改街道)、性质改变(民族乡)、政府驻地跨村(居)搬迁,隶属关系变化。市辖区内街道的合并、分设,办事处驻地变化,名称改变等报市政府批准。市州、县市区区划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包括市州、县市区区划建制的变动、政区名称的变动、政府驻地跨乡镇、街道迁移、隶属关系、区划等级的改变(升、降),分设或合并变动,撤销或增设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