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讯 近日上午,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年仅14岁的小宋投诉,他上月花三千元买了一台“小绵羊”摩托车,上路时被交警扣下,因无法提供发票,车辆将作报废处理,遂希望借本报提醒大家注意。
记者暗访了小宋“小绵羊”的卖家,发现其店内既不见工商营业执照,也不予开发票。记者已将上述情况向石鼓工商分局雁北工商所反映,他们将在近期内对其调查。
年仅14岁的小宋,近日他从家里拿了钱,私自和朋友到石鼓区合江套买了一台“小绵羊”摩托车。7月3日,小宋骑“小绵羊”摩托车上路,被交警拦下并扣留。根据相关规定,目前市区内不允许“小绵羊”上路,考虑小宋未成年,他未被拘留,可“小绵羊”因无发票不能判定其归属权。小宋回去找商家索要发票,商家却告诉他没有办法开出发票。
“自己没有搞清楚,小绵羊不能上路。”小宋后悔自己无知的同时,他希望本报提醒其他人,不要再上“小绵羊”卖家的当。
记者从石鼓工商分局雁北工商所了解到,如果没有工商营业执照,商家将无法开发票,且属于无照经营,工作人员表示将对其进行查处。
据市交警支队宣教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城区内不允许“小绵羊”上路,无驾驶证成年人驾驶“小绵羊”将被拘留,未成年人首次将给予警告,再犯则与成年人同样拘留;而“小绵羊”如属改装而成,无法提供发票、合格证等正规手续,则将被没收报废。
(晚报记者 周连武 实 习 生 邹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