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9时许,涉案金额达6000万元、涉及全国117家食品企业及个人粮油店的特大地沟油案在江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
据公诉机关调查,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间,在东海县桃林镇驻地,经被告人王成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树圣(该公司副经理)决定,由李树圣负责采购、生产管理,王成奎负责销售,被告人刘伟、何丙学负责安排工人生产,明知王佃生等人提供的毛油是由废弃油脂以及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火炼出来的火炼毛油,仍多次从其处购买大量火炼鸡毛油、鸭毛油等,加工成“食用油”,销售至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等共计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以及个人粮油店,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被告人王佃生等人明知他人利用“地沟油”生产、销售“食用油”,仍为其加工、贩运。
庭审过程将持续到9月3日,法庭将择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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