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怀孕需审批 雷人却是潜规则
只要到了结婚法定年龄,在已婚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随时怀孕。然而,在这份题为《高邮市第二中学女教师计划生育暂行规定(讨论稿)》的“规定”却显示,作为教师,想当妈可不容易。
该规定显示:“为了保证正常教学,每学期每个学科只能有一名女教师有生育指标,已婚女教师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怀孕,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必须提前一学期向校长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审批签字方可怀孕。随后,还列出了不按规定生育者的处罚措施,包括“休假期间不发放任何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有关福利,不享受任何生育津贴;取消3年内各类先进称号,当年年度考核一律为不合格;任何职评、晋级评审,积分一律减去10分后参加竞聘。”此项规定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
尽管此事被曝光后,迅速被高邮市教育局叫停。但记者调查了解到,在许多中小学尤其是女教师占多数的小学里,“排队”怀孕早已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
“学校考虑社会影响,虽然没有写成白纸黑字要求大家遵守,不会做具体处罚措施,但年底奖金还是会少一些。”南京市珠江路小学的一位教师告诉记者。
但记者了解到,在一些民办学校,就不仅是扣奖金那么简单了。有的找借口不再续约,有的则以待岗为名实则“待”成了失业。“寒暑假期就是给女教师生孩子的,"五一""十一"就是给年轻人结婚的,除此以外,结婚生子就不要再找其他时间!”无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教师告诉记者。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专家殷飞说,学校女教师多,如果扎堆生育,一休就是几个月,会给学校正常运转带来困难。同时,家长们也怕怀孕期或哺乳期的教师影响工作,从而影响到自己孩子的学习。因此,在中小学排队生育成为现实的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