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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误将紫外线灯当照明灯 46名学生眼睛被灼伤(2)

来源:中国广播网2013年7月22日【评论0条】字号:T|T

7月16日,家长收到一份学校出具的处理意见,除了承担医疗费等,学校的意见有三点。

  苏志炯:第一条,现在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通费、医疗费、复查费,我们全包。第二方面,表达个心意,一次性给孩子们1000块钱补偿。第三条,将来孩子们如果出现了情况,只要能确定与这次照射有关的,我们都承担责任。

  上周六,学校第一次和家长坐到一起,商讨后续处理意见,三分之二的家长到场,学校也第一次面对面陈述了事发经过。公开资料显示,如果裸露的肌肤被紫外线灯照射,轻者会出现红肿、疼痒、脱屑;重者甚至会引发癌变、皮肤肿瘤等。同时,它也是眼睛的“隐形杀手”,长期照射可能会导致白内障。家长们一致的意见是,担心孩子未来的健康状况。

  家长:现在我的孩子问我,爸爸,我会不会得皮肤癌,我刚才也问了很多家长,好几个孩子都问他们的家长同样的问题。

  公开资料显示,使用紫外线灯时,房间内不能有人,消毒时间30分钟到1个小时为宜;在医学中,对白鼠只要照射20分钟,就会产生明显的不良症状。四个小时的照射,会对孩子们造成什么影响,现在谁也不好判断。有家长引用了一个发生在2004年的先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在学校附近聚餐后,全都出现眼肿和脸痛现象,其中11位学生血液发生异常。借鉴先例,家长们提出三点诉求:

  第一,15年到20年定期检查,每半年检查一次。和紫外线照射有关的项目,眼睛、皮肤等等。

  第二:给每个孩子购买一个大病医疗保险。

  第三: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管,比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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