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委

  关于追授严亮同志“株洲市优秀共产党员”

  称号的决定

  严亮,男,汉族,湖南津市人,1977年9月出生,2000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警务保障大队大队长、二级警长。2022年11月20日下午,严亮同志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时年45岁。

  严亮同志是基层一线挥洒血汗、忘我奉献的党员民警的典型代表,是用生命践行初心、用行动诠释使命的优秀共产党员。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满腔热情投入工作。从警22年来,一直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赤胆忠心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直到为党和人民工作到生命最后一刻。他胸怀大爱、感化育人,自掏腰包给在押人员购买衣物和生活用品,照顾直肠癌在押人员长达5个月,帮助在押人员及家属寻医问诊,让患有艾滋病的在押人员重燃生活希望。8年来,对百余名监管对象进行精准帮扶,让他们在温暖中转化思想,迷途知返。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力打造了监所“安全管理零事故、民辅警队伍零违纪”的“金字招牌”。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后,他第一时间请缨出战,逆行奔赴“疫”线,舍小家、顾大家,时时处处彰显冲锋在前、攻坚克难的战斗意志。由于表现突出,严亮同志获省公安厅追记个人二等功1次,生前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株洲市十佳禁毒民警”等荣誉称号。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株洲市委决定,追授严亮同志“株洲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株洲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向严亮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崇高价值追求。学习他牢记宗旨、胸怀大爱的为民情怀,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真心关爱帮助服务对象,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学习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担当意识,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严亮同志先进事迹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项目攻坚年”和“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严亮同志为榜样,守初心、担使命,立足本职、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甘于奉献,为大力培育制造名城,加快建设幸福株洲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件来源:株洲党建 本期编辑:周鹏 责任编辑: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