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人被终生禁驾!

  湖南交警召开全省7月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五大曝光”行动新闻通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减量控大”工作的有关部署,全力做好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暑期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7月28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7月份“五大曝光”行动和二季度“五大曝光”行动涉及企业、车辆、驾驶人教育整改情况,我省违规通行的客运车辆情况及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暑期管控措施,上半年事故深度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全省高速公路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夏季夜查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李柱、交警总队秩序支队副支队长毛琪林、交警总队事故预防支队副支队长沈文峰、省高警局办公室主任王高鹏通报相关情况。

  一、2021年二季度“五大曝光”行动通报的运输车辆、风险隐患路段、企业、驾驶人、典型事故案例的整改处理情况

  (一)2021年二季度共通报突出违法“两客一危”车辆33台,涉及交通违法277起。截止到2021年6月底,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共督促车主或驾驶人接受处罚教育259条,交通违法教育处罚率达93.55%,其中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处理率达到100%。尚未处罚教育到位的,已督促车辆所属企业在7月底前教育处罚到位。

  (二)二季度共通报高危风险运输企业43家,为此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请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连续下发4期交办通知,责令各地整治办限期上报整改情况,责成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二季度共下发通报终生禁驾人员143人,其中无机动车驾驶证24人已被依法限制申领驾驶证;被依法注销、吊销驾驶证119人,处理率为100%。

  (四)二季度共通报2处事故多发点段,分别为长沙市长沙县黄江公路(X114线)3Km+100m(海吉星市场附近)和郴州市桂阳县珍珠大道1040Km+50m至1042Km+500m,长沙市、郴州市相关部门已对上述路段采取施划减速带、路口安装爆闪灯、安装隔离护栏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五)二季度共通报2起事故深度调查案例和全省10大醉驾案例,其中2起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正在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他案例所涉及的车辆驾驶人和相关责任人均被依法追责并处理整改到位。

  (一)7月份月名下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的省内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企业及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客运车辆名单。

  7月份名下公路客运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省内企业:

  桑植县兴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重点违法9起,其中3起未处理;

  桑植县兴隆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凤凰县顺发运输有限公司、辰溪县吉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道侗族自治县盛达农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均产生重点违法7起,其中桑植县兴隆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有6起违法未处理,凤凰县顺发运输有限公司有3起违法未处理。

  7月份名下旅游客运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省内企业:

  湖南众旺集团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重点违法2起,其中1起未处理;

  长沙嘉年华客运有限公司、张家界南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队、湖南省嘉年华旅游客运有限公司均产生重点违法1起,其中张家界南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车队违法未处理。

  7月份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公路客运车辆

  湘U22215、湘G25290、湘UA5396均产生2起重点违法,其中湘U22215有1起违法未处理;

  湘UA1397、湘E37089均产生1起重点违法,两车违法均未处理。

  7月份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旅游客运车辆

  湘AY61W7、湘AM669U、湘GY2119、湘A77RJ5、湘AL3026均产生1起重点违法,其中湘GY2119、湘AL3026违法未处理。

  (二)7月份名下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的省内危险品运输企业及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危险品运输车辆名单。

  7月份名下危险品运输车辆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省内企业:

  株洲市一汽运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38起;

  株洲市天成联运有限责任公司,共产生违法21起,其中1起违法未处理;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共产生违法20起,其中1起违法未处理;

  株洲天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19起;

  益阳市达安运输有限公司,共产生违法12起;

  7月份产生重点违法较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湘M83030、湘A49225均产生重点违法4起;

  湘HTD729、湘B09130、湘H63369,均产生相关违法3起

  (三)终生禁驾名单

  7月份,全省共有106人被终生禁驾。其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34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的有69人,还有3人同时存在以上两种违法行为被终生禁驾。详细名单见附件。

  (四)两起事故深度调查案例。

  1.2019年12月16日5时46分许,曾某驾驶一辆湘K号牌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空载)由西往东行驶至长芷高速公路9km+255m处时,追尾碰撞前方有严重超限超载(核载33.2吨,实载56.7吨,超载达71%)、低速行驶(时速约26km/h)、非法改装、车辆反光标识及尾灯不符合要求等多项违法行为的由刘某驾驶的皖S号牌半挂货车。事故致驾驶人曾某死亡,两名乘车人受伤。经事故深度调查,民警发现收费站工作人员与超限超载货车车主长期相互勾连的黑色利益链条。经查实,2018年以来,湖南凯旋长潭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6名稽查大队工作人员与4个行贿团伙勾连,收受贿款,在长潭西高速栗山塘、白泉等收费站,采取大磅改小磅、顶磅等方式多次违规放行超限超载砂石运输货车(帮助超限超载货车偷逃通行费)。6名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和4个行贿团伙头目,共10人,于2021年1月20日被依法移送起诉。2021年6月19日,以上人员被判处8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2021年1月25日0时6分许,驾驶人郭某驾驶豫R号牌大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许广高速公路537km路段时,车辆失控发生侧翻,造成1名乘车人当场死亡。

  事发后,岳阳支队民警多次辗转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等地开展深度调查。根据调查认定,豫R号牌大客车驾驶人郭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在夜间超速行驶,且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导致过度疲劳,同时为逃避动态监管,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豫R号牌大客车所属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一是车辆动态监管不到位,对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问题不重视、不整改,甚至指使、放任、默许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电源开关,逃避动态监管;二是驾驶人管理、车辆管理、车辆维护不到位;三是运输经营行为不规范,利用虚假包车信息办理包车客运标志牌,违规按班车模式运营,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2月7日,驾驶人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逮捕。5月11日,郭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7月13日,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车队长宋某、安全管理负责人张某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逮捕。

  三、我省违规通行客运车辆情况及公安交警暑期管控措施

  当前正值暑期,旅游出行大幅增多,客运车辆出行风险增大。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通报了2021年二季度我省湘籍51台客运车辆存在未在注册地通行、营运客运车辆不固定线路跨省行驶和夜间禁行时段通行等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一是部分客运车辆长期未在注册地通行,难以得到有效监管。涉及我省有2台,其中邵阳1台、永州1台。

  二是部分客运车辆不固定线路跨省行驶,非法营运嫌疑大。涉及我省共有15台,其中衡阳9台、邵阳3台、岳阳1台、常德1台、湘西1台。

  三是部分客运车辆夜间在高速公路违规通行,疲劳驾驶风险系数高。涉及我省常德1台。

  四是部分客运车辆跨多省长距离运行,车辆及驾驶人状况需重点关注。涉及我省共有33台,其中湘西22台,常德和怀化各3台,长沙2台,邵阳、益阳、娄底各1台。相关车辆清单见附件。

  为更好地化解暑期客运交通安全风险,全省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借助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平台,向各地抄告我省违规通行客运车辆情况,并就防范客运车辆肇事肇祸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压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梳理了辖区所属客运车辆长期在外通行情况,对长期不在本地行驶、涉嫌异地非法营运、不固定线路跨省行驶的客运车辆进行重点监控,并通报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三是对辖区重点客货运车辆进行全面摸排,组织开展点对点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管理,严禁不合格的车辆、不合格的驾驶人参与营运;加大对车辆动态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电子显示屏提示等方式对车辆驾驶人行车安全进行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道路交通事故。

  四是联合各地交通运输等部门,以国省道、高速公路、旅游景区为重点,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强化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运车辆的联合检查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一律严格依法处理。

  四、上半年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上半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持续深化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依法依规开展溯源管理,有效的压实了属地政府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现代治理能力。上半年,全省共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313起,刑事立案120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1人,行政处罚人数或企业单位数8家,政务处分40人,达到了“问责一人、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2021年上半年,全省通过事故深度调查,累计发现各类问题隐患341个,其中涉及人车企源头隐患192个、涉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98个、涉及部门监管隐患51个。

  通过事故深度调查,一是追究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整改风险隐患。如常德“1.3”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曝露出客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和法人分别给予罚款20万元、1.5万元的行政处罚;衡阳市交警部门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对“5.14”“5.18”2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运输企业负责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是推动了一批道路隐患的整改,提升了道路本质安全度。如京港澳高速岳阳段“3.7”较大事故深度调查推动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累计投入资金320余万元,对羊楼司服务区进行封闭整改,重新施划20个收费站、8个服务区、5个高接高枢纽交通标线,增设告示标志及合流诱导标志66块,在临湘和羊楼司服务区出口增设智能诱导提示系统;杭瑞高速凤凰段“1.15”事故深度调查,推动整改护栏端头隐患872处;长潭西高速长沙段“12.26”事故深度调查,推动全省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备升级改造,完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三是追究了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督促职能监管部门尽职履责。如岳阳县“3.8”事故事故深度调查,对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下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用好用足《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的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增设的危险作业罪,以及已经修订并即将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依法依规开展事故深度调查,追究不履责的事、查处不履责的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明晰责任,压实政府属地、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局面。

  五、全省高速公路集中开展酒驾醉驾夏季夜查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进入夏季,群众夜间聚餐活动增多,国内外体育赛事集中,酒驾醉驾风险上升。高警局继续保持严管态势,严查酒醉驾交通违法,严防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行动以来,高警局共查获酒驾595起,醉驾198起,超员4368起,疲劳驾驶1024起,违停5108起。

  7月22日1时10分,高速长沙支队民警巡逻至长株高速北往南6公里处时,发现一辆湘A号牌的教练车停在应急车道,检查发现驾驶人曹某正在用手机查看导航。经对曹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9mg/100ml,涉嫌醉驾。经询,曹某当晚在家中吃饭时喝了酒,后出门与朋友聚餐继续饮酒。0时30分,曹某行驶至长株高速北往南6公里处时,发现自己走错路后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操作导航,被巡逻民警查获。经血液检测,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3.5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稿件来源:湖南交警  通讯员:邓彪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