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记者 胡丽君)12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桂阳撤县设市新市名的议案及说明》。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用“桂兴市”为桂阳县撤县设市新市名。
市人民政府在《关于拟用“桂兴市”为桂阳撤县设市新市名的说明》中提到,为推进桂阳县撤县设市进程,今年8月,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相关请示,请求撤销桂阳县,设立县级桂阳州市。10月30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桂阳县撤县设市工作,其中对“桂阳州市”地名提出争议。根据会议要求,桂阳县政府重新征集意见,调研论证,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拟用“桂兴市”为桂阳县撤县设市新市名。
说明中指出,拟用“桂兴市”为新市名是传承历史与展望未来相统一。理由是,“桂水之北谓之阳”,故称“桂阳”,“桂兴”两字保留了桂阳县县名中的“桂”字,意在传承悠久的桂阳历史文化,“兴”字,有兴旺之意,寓意着桂阳未来的美好前景。且“桂兴”名称具有唯一性,无同名或同音的行政区域,符合国家《地名管理条例》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会议成员出席会议,市领导李桂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正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勋爵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