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有四点重要调整:
一是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二是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 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三是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 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 500万。四是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 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通知》要求,新标准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出台的与城市规模分类相关的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要按照新标准进行相应修订。
岳阳网讯(记者 章盛莉)根据《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到2020年,长沙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629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629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到2020年,湖南将发展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1个(长沙),100万 —500万的大城市8个(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邵阳、益阳),50万—100万的城市4个(永州、娄底、怀化、耒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