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编办批准,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评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了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放宽到3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从事文字工作2年以上,具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办公室、政研室、研究室综调、政研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近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市委办公大楼401室。联系电话:0731-88666676,88666655。
3.报名要求、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试用、调动等事宜请登录湖南在线、红网、长沙人才网、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