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晚报讯(记者 蔡文龙 通讯员 刘小满 苏莹)俗话说老当益壮,但老人做事还是要量力而行,比如在70周岁以上驾驶机动车就须每年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3月6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查处了一名司机。这名73岁的司机别说没有按时提交“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他竟然连驾驶证都没有取得。

  当日上午10时31分,在市城区洞庭大道,民警依托查缉布控系统,成功查获并拦截一辆牌号为湘A6P5××的新能源电动小汽车,涉嫌未按期年检违法。当民警对驾驶人进一步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是一位白发老人。面对民警,老人无法出示驾驶证,且所驾驶车辆也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根据老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得知,老人是长沙人,73岁,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教育,告诉他新能源电动四轮汽车上路行驶前应当依法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注册登记,购买交强险;驾驶四轮电动汽车必须取得C1或C2以上驾驶证;指出了无证驾驶和未按期年检、未投保交强险等违法的严重危害。民警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老人无证驾驶、未按期年检、未投保交强险3项违法将面临罚款1200元加交双倍保费,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