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田 爽)坐在被告人席上的两名少年一个十八岁,一个十九岁,正处于人生中的青春时光,面对即将开始的牢狱生活,两名少年在庭审现场痛哭流涕,一直哽咽着说道:“我知道错了。”

  2017年8月10日,柳某与易某在屈原管理区某KTV唱歌时,得知易某曾因琐事有殴打罗某(柳某的朋友)的念头,但碍于情面没有实施。柳某觉得这是体现“哥们义气”的时候,遂将此事电话告知罗某,并联系丁某(另案处理)。后三人携带了管杀、砍刀、棒球棍前往KTV,将刀具藏匿至KTV旁边巷内。柳某在KTV大厅电梯口遇见易某并与之交谈后借口易某言语不当,柳某等人对易某进行殴打,被在场人员劝开。后易某离开KTV到楼下时,柳某便与丁某、罗某一起取出事先藏匿的凶器对易某进行殴打,其中罗某持砍刀、丁某持棒球棍对易某头部、背部及手脚进行砍击。经鉴定,易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柳某、罗某分别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共计0.9万元、3.5万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柳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法官提醒:讲义气要在正当的场合,盲目冲动行事的“哥们义气”只会徒惹祸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