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装修房的逐渐普及,购商品房时,装修部分能否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成为市民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 精装房 ” 省心省事,拎包入住,但如果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话,装修款就只能付在首付里面。这样一来,首付就比较高了。

  好消息是,装修款也能用公积金贷款了。

  7 月 8 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这一重新修订的《办法》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的 20%。

  重点就在这句话,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指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

  按照之前的规定,装修价款是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的。这样的变化,意味着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装修款不用付在首付里,首付相应降低。

新版规定新版规定
旧版规定旧版规定

  同时,重新修订的《办法》还有这些变化。

  例如,《办法》还规定,职工家庭已注销的房产不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而以前是,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 1 套不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房产套数。

  《办法》补充了《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中明确的开放长江中游城市群异地贷款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延长贷款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 5 年后等规定。

  据悉,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在《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取消职工申请离职提取时,停缴 24 个月以上还需要封存才能提取的规定,即职工停缴 24 个月以上的直接可以申请离职提取。

  同时,提取管理办法补充了《关于加大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中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的内容。

  本次修订是对近年来业务政策调整的全面梳理和更新,原有的三个业务管理办法分别制定于 2018 年、2017 年以及 2020 年,期间,为适应业务发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配合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及与省直分中心统一执行政策等工作要求,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多次对业务政策进行了微调。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