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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可否适用法定许可?

A-A+2014年7月25日14:39新浪湖南评论

  近期,资讯类客户端“今日头条”与多家传统媒体之间的版权纷争,引发业界关于网络转载大论战。

  在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近期启动的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中,也明确将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

  面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作品授权使用方面存在的严重冲突,有业界人士提出是否可以适用法定许可来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咨询了湖南中律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据其介绍,尽管目前网络转载授权许可存在很多困难,网络转载适用法定许可能够解决海量授权的问题,但这不能成为限制权利人权利的理由,而应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著作权授权模式等机制来解决授权难题。

  网络空间是一个开放的空间,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传播和使用很难由个体来进行绝对控制。且在网络环境下,网络空间作品的使用者寻找作者的成本很高,将作者授权视为作品使用的前提也是不经济的。而在现行著作权法律制度下,网络转载不允许适用法定许可制度,我们就要积极寻求开放的网络转载授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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