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江永公安公布2起民警维权典型案例

  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公安部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施行《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在《规定》施行三周年之际,让我们一起看看几起侵犯公安民警人身安全及执法权威的典型案例。

  多人现场辱警被依法查处

  2021年7月7日11时,永州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在辖区查处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后,何某付等6人在现场辱骂、威胁执勤交警,引起大量群众聚集围观,造成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事件发生后,江永县公安局快速反应,迅速启动维权工作机制,组织刑侦骨干力量展开调查,抽调刑侦、派出所等多警种民警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工作。7月13日,违法行为人何某君等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七日。7月16日,犯罪嫌疑人何某付等3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男子抗检袭警被移送起诉

  2021年7月21日,永州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上江圩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盔带行动”专项整治,在查处李某其未戴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违法行为时,遭到李某其的暴力反抗,一名辅警右手臂遭其咬伤。

  案件发生后,松柏派出所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掌握犯罪证据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其依法进行刑事拘留,11月9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提醒

  配合警察的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本网编辑:周鹏 值班责编:闻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