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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啄木鸟行动"

A-A+2013年10月9日12:51湖南教育网评论


     湖南教育网讯(章仙踪 李果)“哪里有错别字,哪里就有我们火眼金睛的‘啄木鸟’。”湖南岳阳市一名初中生宋某国庆假期参加活动并感慨地说。

  为提高社会公众特别是教育系统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湖南省语委、省教育厅依托湖南教育网和教育政务网,于10月到12月,面向社会开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网友随手拍——‘啄木鸟行动’”。

  本次活动内容是对日常生活、公共场合以及出版物中不规范的用语用字情况开展随手拍活动,并予以纠错和点评。纠查范围包括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用语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宣传标语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商品的包装、说明、电视、电影用语用字、公文用语用字、主要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的新闻页面等。

  参与者通过照相机、手机等具有摄像功能的工具,将采集到的不规范使用的个例以图片的形式上传至湖南教育网、湖南教育政务网互动论坛—朱张渡口(http://bbs.hnedu.cn)“啄木鸟行动”专栏。同时,图片要配备必要的文字说明,包括错误出处(例如:×市×街,×出版社×书×页等)和纠错(指明错处、正确用法以及依据和范例)。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图片,不接收实物照片,每个注册用户只发一个主题帖,所有的纠错图片都应在同一主题帖内进行发帖或跟帖。且纠错帖采取首发有效原则,内容重复的发帖不予计算。

  活动共设小学组、中学(含中职)组和成年人组3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设立“金啄木鸟奖”和“银啄木鸟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以及最佳组织奖。

  活动组委会表示,对于不规范的用语用字,湖南省语委还将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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