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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因毒致贫家庭”廖小华(化名)家境情况简介

A-A+2013年6月4日18:26新浪湖南评论

廖某母亲捡回来的破烂品。廖某母亲捡回来的破烂品。
廖某的母亲。廖某的母亲。

  吸毒人员廖小华(化名),男 ,汉族 ,现年38岁,,家住新晃县,哥哥结婚后另立户居住,其父早亡,之后廖小华(化名)与母亲同住至今。其母刘玉秀,汉族,现年83岁,实属家庭妇女,母子二人无职无业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廖小华(化名)自1995年起因交友不慎开始染上毒品,几年来多次戒毒又多次复吸,为购买毒品把家里值钱的財物全部变卖,之后又将母亲几十年的积蓄也全部用光。家中因廖小华(化名)吸毒、戒毒欠下了数万元债务,现其家中已是一贫如洗,母子二人没有生活来源,完全依靠国家解决低保和年迈的母亲常年捡废品卖维持生活。现在,母亲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廖小华(化名)本人又没有就业机会,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因此,廖小华(化名)经常向社区和民政部门申请资助。

  廖小华(化名)因吸毒先后于2005年9月、2007年9月、2010年8月三次被查处,其中两次被强制戒毒。之后在社区康复期间能服从管理,听从安排。2012年6月中旬社区在二完小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时,社区指定廖小华(化名)在全校师生大会上作表志发言,讲述毒品危害,表示今后要下决心戒断毒瘾,远离毒品,早日回归社会。同时,他希望全体师生认真吸取教训,慎重交友,千万不可沾染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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