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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律师涉嫌作伪证受审 警察被指违规取证

A-A+2013年4月2日12:53华声在线评论

制图/王珏

      老律师张时孟涉嫌作伪证案出现重大转机。3月27日,律师罗秋林在网上发公开信声援同行,“督促”此案中两位涉嫌违规取证、造假的民警投案自首。3月29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同意张时孟取保候审。

  律师界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案件正朝利于张时孟的方向发展。

  【事件】

  为他人做无罪辩护

  老律师成有罪之人

  时至今日,张时孟仍对自己受审有些摸不着头脑。

  张今年64岁,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去年9月,株洲市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井龙村原村支书言中强涉嫌贪污犯罪一案开庭,张受言委托为其进行无罪辩护。

  该案审理中,检方突然调转“枪头”,指控张时孟为减轻言中强的罪责,教唆言中强编造案件中两笔开支系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引诱、劝说两名证人作伪证。同年10月,石峰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作证罪将张刑事拘留。

  言中强案去年12月一审宣判,其因犯职务侵占罪获刑一年零两个月。言不服,已提起上诉。今年3月19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开庭一审张时孟案。张时孟承认在言中强案的调查取证中,有不规范的行为,但他认为自己只是代为书写证人证词,并不构成犯罪。(本报3月20日A15版曾报道)。

  【转机】

  同行网上发文声援 敦促造假民警自首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侦办此案的民警洪伟,同时出现在张时孟的讯问笔录和证人的询问笔录中,且部分时间重叠。辩护律师认为,侦查人员涉嫌违规取证和造假,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月27日晚,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就此在网上发表了《关于敦促李育新、洪伟两位警官投案自首的公开信》(下称《公开信》)。

  《公开信》称,办案人员洪伟出现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对张时孟和证人所作的笔录中,不合常理且违法。派出所副所长李育新作为证人出庭质证时,突然展示此前一直拒绝向公诉人提交的、且证据目录中没有的讯问张时孟的视频录像。洪伟、李育新的行为涉嫌伪造和隐匿证据。

  民警洪伟称,对张时孟的讯问和对证人言某的询问同时进行,每边都有三四名民警“穿插进行”,对两人的询问他都参与了,笔录只能写两名办案人员的名字,他最终在两份笔录上都签了字。

  李育新表示,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没有违法。

  背后

  公诉机关曾是他“老东家”

  耐人寻味的是,《公开信》发布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9日下午,石峰区法院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当晚张时孟被取保候审。

  有媒体报道称,此案的公诉机关,石峰区检察院曾是张时孟工作过的地方。上世纪80年代,张曾在株洲北区(石峰区)检察院做过六年检察员。10年前,张开始做律师。有人称,当年张时孟与石峰区检察院有些个人恩怨。

  记者4月1日想就此事采访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石峰区法院时均遭婉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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