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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为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依法维权支招

A-A+2013年12月31日09:57星辰在线-长沙晚报评论

    星辰在线—长沙新闻网12月31日讯(记者 李广军)我省《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执行数额标准的规定》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我省审理的相关案例,并发布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建议。

  昨日的新闻发布会透露,今年我省法院共审结五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2012年9月,王某在衡阳市蒸湘区投入30余万元开了一家酒楼,后因酒楼经营管理不善,共拖欠唐某等22名员工工资共计5万余元。酒楼关门后,王某逃匿到外地以逃避支付员工工资,酒楼员工讨薪未果后,向衡阳市人社局监察支队投诉,但王某仍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工资。2013年3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支付了拖欠员工工资。今年6月,王某被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建议:首先要尽可能地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次要尽可能地保留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证据;再者要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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