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晚从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获悉,针对致11人死亡的湖南湘潭“7·10”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湖南省决定对23名公职人员实施问责。
今年7月10日17时许,湘潭乐乐旺幼儿园车牌号为湘CG5210的校车在运送幼儿回家的途中,违反相关法律超载及不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行至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石塘水库时,翻入水库,造成车上包括驾驶员在内的11人(含8名幼儿)全部溺水死亡的重大死亡事故。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长沙市岳麓区“7·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这是一起因驾驶人驾驶超员的校车违法超速、不按审核线路行驶、相关监管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引发的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