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世界有以下国家承认同性婚姻是合法的,它们是:挪威、比利时、荷兰、法国、德国、丹麦、芬兰、英国、瑞典、瑞士和克罗地亚,还有美国的部分地区。
“gay" 在英文里是同性恋的意思,所以无论男同性恋或是女同性恋,他们都可以说 “I am gay!" 非同性恋的人则在英文里称为“straight”。
现代科学研究显示,同性恋者的各项指标完全正常,故同性恋不是一种疾病,只是一种不同于大多数的人的一种性取向,并且猜测这种性倾向可能是由于基因不同导致的,但是这种猜测没有得到证实。有些宗教组织认为,同性恋是一种选择,可以得到治疗,并通过一些疗程改变他们的性取向,但是受到了医学界和科学界的批评,因为它们带来的压抑感有时会导致治疗者自杀,或自卑感。“美国精神学学会”1997年通过决议,从事这项治疗的医生被认为是缺乏职业道德的。
由于世界各国文化、宗教的差异,导致世界各国至今对同性恋人群还存有争议。在古代的欧洲,受基督教的影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认为同性恋违反神灵的意志,将同性恋认为是一种精神疾病。但在古代的中国,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则是开放的,所谓“男风”曾在中国古代一度盛行。现在人(尤其是年轻人)一般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的性取向,不应划入精神疾病的范畴。但在非洲和亚洲西部、南部的一些国家,同性恋仍被视作一种违法行为,有的国家甚至将同性恋者处以极刑。目前,中国对同性恋人群的看法较为保守,将同性恋非刑事化、非病理化,但不承认同性伴侣任何关系,但在荷兰等国,法律已经开始逐渐承认同性伴侣的合法地位。
在亚洲,我几乎感受不到同性恋群体或是同性恋文化的存在。 如果一个男孩子谈吐举止太女性化, 我们顶多说他是“娘娘腔”罢了,但是绝对不会将这种个人风格上升到性取向的高度。在美国可就是完全另外一回事了。在这里,如果一个男孩子说话嗲里嗲气,喜欢像女孩子一样蹦来蹦去,或是动不动就伸出兰花指,完了,他不需任何解释与辩解,一顶“He is gay" 的大帽子马上就会扣过来了。
很多人一直相信,同性间的爱,有时候来的比异性之间的更纯洁,更深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顶了那么多的压力,只是为了他/她,这些压力,根本不是平常人能够想象的,也不是平常人能够承受的了的!所以,我非常鄙视那些歧视同性恋的人!任何人都没资格说,同性恋是肮脏的,违反伦理的!
因为是同性,所以有时候,更能明白对方在想什么,更能理解对方,这种默契,是无法取代的。可是,这个社会给了同志太多额外的压力,承受不起的,只有放弃,去过所谓的正常人的生活,牺牲的,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我觉得,无论放弃或是不放弃,都是伟大的!当然,也有能挺住压力,在一起一辈子的,只是,可能很少为我们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