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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寄存”包丢失超市不赔偿

来源:长沙晚报 2011-12-14 09:58:14

  读者来电:前几天我到超市购物,将包寄存在超市的自助寄存柜中。等我买完东西到寄存柜准备取包离开时,发现皮包丢失,里面的财物价值2000多元。我向超市索赔,对方不同意赔偿,理由是店内已经明示“本超市施行自助寄包、责任自负……如有遗失概不负责”等注意事项。请问,我可以向超市主张赔偿损失吗? 李先生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律师答复:自助寄存柜是顾客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不通知超市的情况下,随时存取包裹的服务。顾客使用超市自助寄存柜存包,与超市之间建立了借用法律关系。顾客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遗失物品是超市的自助寄存柜质量瑕疵或证明超市提供借用自助寄存柜服务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所致,所以,顾客的损失不能要求超市承担相应责任,只能自负。建议市民在使用商场或超市的自动寄存柜时,尽量不存放贵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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