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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校后勤社会化与教育公益性质冲突致亏损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02-10 09:01:30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变革,我国自2000年实行了包括学生公寓社会化等内容的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近年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后勤服务不足等难题。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在这一改革程度较高的湖南省采访时发现,由于教育“公益性”与后勤“市场化”面临不可调和矛盾,投资企业陷入财务困难入不敷出,项目的运营难以为继,投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高校学生公寓市场化发展遭遇瓶颈。有业内人士认为,高校回购社会化学生公寓是解决高校后勤社会化问题唯一出路。

  □记者 黄兴华 长沙报道

  在我国,教育一直是带有公益性质的行业,在教育“产业化”的口号下,全国各地比较普遍实行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化”管理模式,即后勤资源的市场化和后勤服务的市场化。市场化的体现在引进投资商兴建和管理高校后勤服务。这种引进投资的企业市场行为显然与高校本身具有的公益性质具有天然的矛盾,形成公益和市场的博弈。

  以湖南省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项目为例,由于近几年国家严控住宿费标准提高,而贷款利率和物价大幅上涨,全省市场化学生公寓项目均严重亏损,投资企业陷入困境。

  衡阳兴盛投资公司董事长罗文斌对记者说,投资企业当初进场时,大多举债经营,而这几年银行贷款利息一路攀升,造成投资企业财务费用大幅增加。2000年以来,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由5.76%涨至最高时的7.83%,上涨35 .9%。同时由于银行大多未按国家优惠政策执行基准利率,导致项目实际利率增加45%以上。据了解,湖南省规定,投资企业每月须向每个学生免费提供5度电、3吨水。湖南嘉泰教育投资公司总经理蔡芙蓉说,因物价上涨,项目办公和物业维修费用与2000年相比增加300%以上。而按新《劳动合同法》,物业管理人员工资大幅增加,与2000年相比,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涨了326.92%。

  一些投资企业负责人反映,出于高校稳定的需要,教育部禁止所有高校收费标准调增,自然导致项目收入无法随经营成本同步增加。例如,住宿费标准从2000年以来一直未变,现在大多数项目的收益率仅相当于签订合同时的40%至50%。

  以记者实地调查的某学院公寓为例。这个项目采取BO T合作方式(BO T是英文Build-O perate-T 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由学校出地,企业投资,产权归学校所有,公司享有22年的经营权和收费权,合作期满后,由学校收回。2010年经营情况为,入住人数5300人,年收入661万元,年支出1004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亏损343万元。

  投资企业财务负责人胡红霞说,项目自2004年建成使用以来,已经累计亏损2705万元,平均每年亏损416万元。“投资企业在本项目不但未获得任何回报,每年还要补充400多万元才能维持学生公寓的正常运转。这个结果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接受和无力承担的。”她说。

  此外,项目亏损导致水电费、工资等欠付,投资企业不得不向社会融资维持运转,年利息大多达到20%至40%,财务负担非常重。

  记者在湖南教育系统调查了解到,当地高校社会化学生公寓项目采用多元化的合作开发方式。概括而言,主要有四种合作协议。

  一是完全市场化模式,即由开发商征地、建设并经营管理。二是学校提供土地,并拥有产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一定年限后,经营管理权交给学校。三是学校提供土地,由开发商投资建设,交由学校管理。四是学校提供土地,由规范分离后组建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开发建设并管理。

  而从企业获取回报的方式看,大致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企业一次性投资,以若干年入住学生的住宿费作为回报,按照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政策,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社会化公寓。湖南大多数产市场化学生公寓属于这种开发模式。第二类是合同约定按某种方式结算项目投资总额,由企业一次性投资,学校按合同约定分年支付本金和年固定回报,项目回报与学生住宿费没有直接挂钩。

  湖南省教育厅财务处副处长喻志松说,由于社会企业投资的学生公寓既是市场行为又具有公益性质,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可能与物价同步调整,而企业投资公寓项目属于市场化行为,天然的以追求成本最小化和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两者存在着根本矛盾。

  喻志松说,高校市场化学生公寓项目是在政府主导、政策引导与支持下开展的一个特殊项目,直接为学生服务。由于涉及学生切身利益,为不加重学生负担,国家对公寓收费实行严格价格管制,具有明显的公益性。高校学生食宿费标准多年维持不变,而企业的各项支出又必须顺应市场变化,加之市场化学生公寓项目开发企业多为项目公司,单纯依靠项目收益来还贷和获取回报,一旦项目面临成本持续上涨而收入无法保证的难题,公司经营则入不敷出,项目的运营势必难以为继。

  喻志松认为,引发市场化学生公寓项目经营困难的根本原因并非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而是项目的市场运作方式与服务的公益性要求之间的矛盾激化所致。

  湖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梦清说,市场化学生公寓作为一个政府主导、政策引导性项目,理应保持政策相对稳定,保证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现在禁止收费标准提高导致学生公寓投资企业出现严重政策性亏损,严重挫伤企业支持参与教育事业的积极性,恶化教育发展环境,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其不利。他们认为,2006年以来,高校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再无企业问津就说明了这一点。很多企业纷纷表示,这辈子再也不会投资教育方面的项目,公寓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政府的诚信形象。

  业内人士:高校回购让学生公寓回归公益性质

  □记者 黄兴华 长沙报道

  高校后勤市场化遇到的困境引起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教育主管部门也采取不同形式,试图破解这一困局。

  2009年7月,国家教育部召开了由北京、上海、湖南等六个省市的教育厅、高校、企业代表参加的会议,会议认为湖南反映的情况属实,急需调整政策。同时认为解决问题的最佳办法为由高校回购学生公寓。会后不久,教育部即组织了全国范围的摸底调查。调查后发现,全国范围内尚存社会化学生公寓面积约1000万平方米,其中湖南省的问题最为严重,约300-400万平方米,占30%至40%。

  2009年9月,湖南省政府召开由教育、财政、银监等部门参加的会议,出台了一些缓解困难的措施。但是,由于现在全省集中化解高校负债,不允许高校新增贷款,学校自身财务状况极其紧张,不但无法通过贷款解决回购资金,连对困难的学生公寓项目提供短期资金支持都无法做到。目前,矛盾不但未缓解,反而比原来更加严重。已经有多个项目常年欠付物管人员工资和水电费,很多公寓面临无法运转的风险。

  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也积极为困境中的社会化学生公寓寻找出口。2009年,湖南省教育厅向国家教育部提出了两个书面建议,一是财政支持下的高校整体回购,并在回购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二是调整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政策,或实行住宿费补贴。

  湖南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刘梦清认为,化解湖南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问题,必须尽快出台政策,支持高校回购社会化学生公寓。他说,目前,引进社会力量投资高校学生公寓的模式已经背离了2000年政策出台时的初衷,学校、投资企业、入住学生、贷款银行等利益相关方均受到严重伤害,直接影响高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投资企业相关人士也认为解决该问题的唯一方法是由高校回购。

  他们认为,这是由社会企业投资的学生公寓存在公益性质和市场行为的这对根本矛盾决定的,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不可能与物价同步调整,而企业投资公寓项目属于市场化行为,这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湖南金岸投资公司董事长何学东说,调高收费标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如果调高收费标准或者财政补贴至合理收费水平,由于项目以前累积的亏损非常大,企业得不到应有的补偿,项目仍然无法正常运转。

  一些法律人士分析,从目前情况看,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终止与高校的合作。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由于客观情势发生异常变动,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而这种变化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就合同的内容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现在学生公寓项目的经营条件和政策已经与合同签订之时发生了重大、异常的变动,对企业造成了重大伤害,已经显失公平。这个情况是他们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也不属于商业风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势变更原则,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作合同,由学校回购。

  另据了解,全国大部分省市,如广东省、浙江省都在财政支持下由高校回购并自己管理。湖南省的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和投资企业也一致认为,学生公寓是带有公益性质的项目,商业化的结果必然与公益性产生矛盾,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方法是由高校回购,回归学校学生公寓的公益性质。

  据了解,湖南某师范大学已经收到学生公寓投资商的函件,要求终止合作,通知学校另行安排住处。多位高校负责人担心,如果回购问题久拖不决,只会激化学生、学校和投资商的矛盾,市场化公寓迟早会出大问题。他们说,投资企业现在已是穷途末路,如果政府不给出路,下一步,要么请求法律支持,终止校企合同,要么主动关门,申请破产。而这样做都会加大校企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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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市场化的几个阶段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是指将高校后勤服务纳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市场化高校后勤服务体系,发展高校后勤产业,使高校后勤保障工作逐步与教学、科研工作分离。

  1999年11月,国务院、教育部在上海召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质性启动。

  有关专家认为,我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1999年至2002年的改革快速推进阶段。这一阶段,大多数高校实现了后勤系统从学校的整体剥离,组建后勤服务公司,并形成了以契约关系为主的甲、乙方管理模式。部分社会企业响应国家号召,组建企业进入高校后勤服务市场,有效缓解了高校自身对于后勤投入方面的经费不足。

  其次是2003年至2005年的规范内部管理阶段。由于国家在后勤改革初期所提出的给与高校后勤企业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转变,尤其是在住宿费标准、食堂菜肴价格等方面限价政策的出台,给高校后勤实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困难和挑战,不少社会企业也纷纷推出高校后勤服务市场。

  再次是2006年以来的深化后勤改革阶段。这段时期,高校后勤实体继续以“摸着石头过河”的心态不断探索适合社会化改革目标的发展道路,努力将企业做精做强以迎接市场的考验。对于制约改革深入化进展的障碍性因素仍未得以破除,市场物价的大幅度上涨成为后勤实体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据了解,高校后勤市场化服务,突破了制约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瓶颈制约,为高等教育的大发展提供了最坚强有力的基础性保障。

  一是高校教室、图书馆和实验室等基础硬件设施的建设进程加快,为高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高等教育在世纪之交的头几年连续扩招,在校大学生已由1998年的340万人增长到2004年的1340万人。解决新增1000万学生的食宿条件和教学用房主要靠社会化多元筹资。多元筹资原来从建设学生公寓开始,后来拓展到大学城和新校区建设。从1999年到2003年底,全国新建大学生公寓5400万平方米,新建食堂750余万平方米;全国普通高校校舍面积从1998年的1.6亿平方米,增长到2004年的4.7亿平方米。

  二是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发活力,为学校节省了人力财力。由原学校后勤部门转制而成的各种形式的后勤实体(少数成立了独立企业)运用企业化管理,在人员管理、分配制度、考核奖惩机制以及集约经营、成本核算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探索,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如后勤转制以后,一般没有再进事业编制的职工,仅此一项,全国约可减少20万后勤职工编制(按50名学生1名职工计),如按平均年工资2万元计,可节约40亿元。

  三是后勤从高校行政机构剥离出来,成立了独立核算的后勤服务实体,初步实现了由事业单位向服务企业的转变,使得高校更能集中精力抓好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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