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记者 储文静 通讯员 谭香华) 要过年了,家里的年货备好了吗?昨日,长沙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低保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12年1月在册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分别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以及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360元。《通知》要求各地在2012年1月10日前将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位。
此外,通知决定将2012年2月份城乡低保金提前发放,在1月22日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低收入人员,长沙也将通过临时救助或开展送温暖活动等方式予以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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