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任免、批准名单

  (2021年11月23日株洲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唐文发为株洲市公安局局长;

  文专文为株洲市财政局局长;

  石慧彬为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周胜为株洲市信访局局长;

  刘湘元为株洲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晓葵的株洲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李能斌的株洲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唐琪的株洲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展的株洲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任命:

  黄朝阳为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程永江为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黄建湘为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贺武夷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言罗根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育平的株洲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泽良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铮的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郭建为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伟为茶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北斗为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晓军为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铮为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亚波为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玉丰为芦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卫华为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凌辉为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