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长沙市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为了加强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提高识别和任用干部的准确程度,现对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的下列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拟任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受理举报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
受理举报单位:长沙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
受理地点:长沙市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委大楼五楼
专用举报电话:12380-1;15507312380(仅限受理短信举报)
举报网址:http://www.xfc.gov.cn/fgzd/ “12380”网络举报中心
邮政编码:410013
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28日
常德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决定任命:
马湘秦同志为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宏伟同志为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陈爱喜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胡祖国同志为常德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
刘高同志为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覃歇民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万长华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杜强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爱国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侯宏栋同志为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吴为同志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龚玉文同志的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正才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唐汇诰同志的常德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陈爱喜同志的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杨明波同志的常德市政府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
刘高同志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宏伟同志的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汤杰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登平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铁明方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柳立武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超云同志的常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鲁斌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仲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徐文辉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艳哲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郭伯福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忠林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储杨同志的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罗毅君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罗毅君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报下一次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余湘文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余湘文同志辞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提请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报下一次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任命:
刘有仁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有仁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常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刘有仁副检察长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