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县级政府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财政部奖补县级财力。
7月19日,财政部官网发布了《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
根据预算分配表,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合计3379亿元,已提前下达2681.1亿元,本次下达697.9亿元。
奖补资金合计超200亿元的省份有河南、四川、山东、湖南、河北。
其中,湖南合计获得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00.877亿元,已提前下达155.1644亿元,本次下达45.7126亿元。
通知指出,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合理测算分配中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加强“三保”等重点领域经费保障,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兜牢“三保”底线。
通知要求,基层财政要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统筹用于惠企利民,积极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需要说明的是,中央财政下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中包含支持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资金。通知强调,要及时将上述资金下达到有关脱贫县(市、区、旗),并督促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统筹支持本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是什么?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弥补减收增支财力缺口,奖励地方改善财力均衡度、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管理绩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发给谁?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分配对象是全国的县、县级市和农业人口占辖区内总人口比重超过50%的区(以下简称县)。
财政部依据县级政府承担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核定县级政府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并根据政策变化情况,每年适时予以调整。
人员经费
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养老保险支出,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贴补贴和离休人员离休费等项目。
公用经费
包括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民生支出
主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支出。
其他必要支出
包括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以财政部核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为基础,适当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