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 16 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涉及多种常用药。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九正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标示为山东博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复方克霉唑乳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经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委托方为山西天致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为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骨刺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江西吉安三力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3 批次关节止痛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经湖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湖南药用辅料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四川琦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1 批次黄连上清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差异。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一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咳特灵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经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州粤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加味藿香正气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徽健诚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鑫泰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3 批次青葙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重庆众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 2 批次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广西玉林泰龙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柴胡(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标示为四川仁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 1 批次柴胡(北柴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杂质。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