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监委
通报4起违规吃喝问题

  为切实抓好省纪委监委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贯彻落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现将湘潭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吃喝问题通报如下:

  01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昭潭派出所副所长周志明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20年7月5日,周志明应战友邀请,在湘乡市某公司食堂吃饭,接受对方请托事项,并收受高档香烟。2021年4月,周志明受到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予退缴。

  02

  江麓医院院长陈圣蒲、院医保办原主任刘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7年至2019年,陈圣蒲先后审批同意刘华从院财务领取业务经费共11.54万元,用于违规接待有关人员。陈圣蒲和刘华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20年3月,刘华被免职;2020年10月,陈圣蒲受到警告处分

  03

  湘潭县良湖中学校长周维、副校长兼食堂事务长吴海军违规接受吃请,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9年下半年,周维、吴海军违规接受该校食堂供应商的宴请,过程中周维收受该供应商所送高档香烟。2018年至2020年,良湖中学违规从食堂套取8655元,用于冲抵部分公务接待费用及违规开支的烟酒费用。周维、吴海军还存在其他违规问题。2021年4月,周维、吴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予退缴。

  04

  昭山和平小学原执行校长李亮军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9年1月,李亮军违规宴请有关部门领导,期间饮用高档白酒,发放高档香烟,并在公账报销。李亮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李亮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已予退缴。

  邵阳通报5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洞口县委二级调研员杨芳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贵重礼品和消费卡问题。2016年至2019年,时任洞口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芳德连续4年在春节期间,违规收受他人以拜年名义赠送的香烟、白酒和购物卡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2.6万元。2021年4月,杨芳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新宁县原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违规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新宁县原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单位中小企业信息服务中心,通过违规收取关闭小企业申报资金资料费、新增规模企业服务费26.8万元设立“小金库”,并将“小金库”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费用支出。时任新宁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徐运友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且个人违规领取补助8000元。徐运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徐运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月,徐运友受到免职处理。

  03

  原邵东县委宣传部外宣办违规接待媒体工作人员并为其发放下乡补贴问题。2017年8月至9月,原邵东县委宣传部外宣办违规接待媒体工作人员,违规为媒体工作人员发放下乡补贴共计1.15万元,时任外宣办主任曾晓风对以上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曾晓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月,曾晓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邵阳县小溪市乡党委委员、副乡长李更红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2月,李更红违规收受某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赠送的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1800元。李更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李更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5

  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向临聘人员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9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原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未按要求及时清退5名临聘人员,且违规为临聘人员发放津补贴共计24.1508万元,时任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清政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邵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5名临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2021年2月,吴清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郴州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郴州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资兴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理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经查,王理军在担任资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期间,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10.86万元,其中,党的十八大以后收受8.76万元。此外,王理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王理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资兴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

  02

  嘉禾县民政局违规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7月至2017年3月,嘉禾县民政局多次借祭扫、开会、考察等名义绕道旅游,并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时任民政局局长胡文辉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此外,胡文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胡文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收缴其违纪所得。

  03

  宜章县瑶岗仙镇政府超标准公务接待问题。经查,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瑶岗仙镇政府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公务接待共计1.16万余元。时任瑶岗仙镇党委书记黄祺,瑶岗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罗瑞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黄祺、罗瑞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04

  汝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张世平等4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问题。经查,2020年6月,汝城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张世平,副科级干部袁亚英,种植业管理股股长曹耀春,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袁战锋,在负责该县有机肥代替化肥项目试点工作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2020年10月,张世平、袁亚英2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耀春、袁战锋2人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收缴违规用餐费用。

   湘西州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01

  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洪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杨洪波在担任吉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单位下属及工程项目老板红包礼金及烟酒等礼品,共计价值29.3万元;2017年,杨洪波安排人员从单位私设“小金库”中支出19.7万元对吉首市某餐馆顶楼进行整体装修,作为单位定点接待场所多次组织违规吃喝;杨洪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杨洪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02

  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彭殿臣等人组织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0年9月16日,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一行人到长沙办事。彭殿臣安排下属购买高档白酒,晚餐时彭殿臣在长沙市某酒楼组织违规吃喝并饮酒。事后,彭殿臣安排人员通过虚开住宿发票方式将1920元餐费在单位报销。2021年5月,彭殿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

  03

  凤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副主任陈永贵,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李文、工作人员郑云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4月,陈永贵、李文和郑云峰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陈永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陈永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郑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4

  古丈县交通综合执法局四级主任科员洪波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洪波抽调至古丈县新城建设指挥部担任工程部部长期间,先后49次违规使用单位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1.05万元。洪波在组织调查前主动交代问题,并上交其违纪所得。2020年12月,洪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